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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特征 故事 思想 知觉 故事 图二
知觉 故事 思想 特征 ^---------^ ^---------^ ^---------------^
这一分析系统的复杂性在于,知觉单元(简单地说,视听单元)和故事单元本身还有复杂的构成和特征。其中,知觉单元的构成包括两个方面:影像构成和声音构成。影像包括人物造型、环境造型、文字造型和表现造型四个方面。声音包括话语、音乐和音响三个方面。故事单元的构成更灵活,也具浮动性。由于任何故事都是被讲述出来的,故事的表意功能只是通过相互关联的讲述方式和讲述内容发挥出来的。其中,讲述方式的构成包括叙述结构,讲述内容的构成包括母题。一般所说的本体论研究,主要是指对知觉单元的研究。而对故事单元的研究却可能被归结为对电影作品的文学性研究。
这一分析系统的复杂性还在于,思想单元和特征单元各有其不同于知觉单元与故事单元之处。 虽然知觉单元也表达思想,但故事所表达的思想却是电影作品思想的主体。而思想是以其整体的方式来表现特征的(当然,知觉单元也参与表现特征)。思想对于特征的表现作用,要通过对思想的分类才能理解。
思想是通过故事表现的,而故事的核心却是(人物的)动作。编导者如何处理动作,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其中包含了思想):人可以采取有理据的动作而实现自己的目的,所表达的思想是“人定胜天”或“有志者事竟成”,所传递的是对人的智慧的自豪感,是对于自然的征服感;人不能采取有理据的动作而实现自己的目的,所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是不可抗拒的”或“人算不如天算”,所传递的是对人的智慧的无用感,是对于自然的臣服感;人物所采取的主要动作都不是有理据的,因而也是无目的的,所传递的是一种一切都不可理喻的思想,是对于自然的无可名状的荒诞感。编导者通过自己的故事所表达的思想可能是隐蔽的,也可能是含糊的。但是却是可以分析的,因而也是一定存在的,并且是表现特征的。这就要求我们对故事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以确定其思想与特征的关系。一般的观众与电影批评者是不作这种分析的。这是电影美学研究者的任务。
特征单元把握起来更为困难。因为特征是一个感受性事实。而感受又是需要表达的。一般说来,对于电影作品特征的表达有两种:一是非整体性表达,如我们说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是一部“纪实性”作品,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具有很强的“写意”性,等等。二是整体性表达。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类型化表达,如悲剧、喜剧、正剧、闹剧、情节剧之类,一种是个性化表达,如痛切、沉重、亢奋等等。
以上所描述的,还只是对于电影作品的系统性分析框架。由于审美现象是一种极其广泛的存在现象,并不限于电影作品,所以美学研究所发现的一般规律对于电影作品也是适用的。把这些规律运用于电影作品的分析之中也是必要的。在这方面,我已经提出了三条规律:审美的关联性规律,审美的权重性规律、审美的结构性规律(穿透率)。其中每一规律还可能有一些具体的原则。如权重性规律就包括均衡原则和极致原则两条原则。[2]关联性规律揭示了审美对象如何利用了人们对某些事物的关心。权重性规律揭示了审美对象的各种构成因素的不同重要性的综合作用。结构性规律揭示了审美对象的内在结构与人的内在关系。
总之,电影美学研究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电影作品(一部或一批)的系统分析,一是对于电影作品的规律性分析。
我不认为本文已经提出了一个无可争议的电影美学研究框架,这应当作为研究者共同遵守的学术规范。我只是想说,我们应当有这样一个东西,或者至少也应该研究这样的问题。没有电影剧本就开拍的导演也许有,对于电影剧本连想都没有想的导演肯定没有。不然他甚至无法指挥各个部门(包括化、服、道、美等前期准备)的工作。
[1]见《电影艺术译丛》1980年第3期第29页,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
[2] 参见拙著:《现代电影美学基础》(中国电影出版社,1996年出版)及即将出版的《电影学》中的《电影美学》一章。 上一页 [1] [2] [3] |